代客申領各類食物業牌照。普通食肆牌照准許配製及售賣任何種類食物供堂食;小食食肆則限於指定食物類別。
遞交設計圖則及申請。
食環署轉交屋宇署及消防處(1–3 日)。
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(3–17 日)。
領取暫准牌照(約 7 日)。
進行視察(7–14 日)。
最後查證視察(7–14 日)。
發出正式牌照(約 7 日)。
全程由 ACE 陪同跟進。
根據《教育條例》第 3(1) 條,向 20 人或以上、或同時向 8 人或以上提供教育課程即屬「學校」,須註冊。從事學校牌照註冊 10 年,服務超過 100 所教育機構。
代辦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的各類牌照,包括會所、娛樂場所等。另提供持牌人轉讓、酒牌及露天場所牌照服務,並可先作可行性評估。
香港消防處認可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。具多年餐廳、學校及商業樓宇消防工程經驗,承接安裝、改善、年檢及維修。
屋宇署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列明 126 項工程必須由註冊承辦商進行。我們是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,可代辦清拆僭建命令及一站式還原服務。
樓齡達 30 年的私人樓宇須驗樓、10 年須驗窗。接獲屋宇署法定通知後,業主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及修葺。我們提供一站式檢驗及維修。
發牌過程中,政府要求所有專業工程由註冊承辦商負責。本公司可代辦通風、消防、電器及氣體燃料等各項專科工程並簽發證書。